“引产”是准妈妈们都不愿面对的问题。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医生不得不建议女性做引产手术,否则会有一些不良影响发生。那么,孕妇哪些情况须实施引产术呢?
孕妇哪些情况须引产
多年,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布《人口计生委“关爱女孩行动”实施方案》,要求禁止28周以上的引产和28周以下选择性别的引产。若出于医学需要,医生可以建议孕妇终止妊娠,但需要先和相关科室医生会诊确定,进而和孕妇家属进行沟通。孕妇是否终止妊娠必须出于自愿。
针对不得已需要引产的孕妇,医生提出如下建议:
先,有严重心、肝、肾疾病、精神疾病、严重凝血功能障碍的孕妇是禁止引产的。对于有生殖道感染的孕妇,必须精良行抗感染治疗,至好转后再行手术。